號外: 偷龍轉鳳[樓換樓]
H15關注組對發展局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總結及展望文件, 有相當多失望的地方, 我們關注組在不久的將來, 將會公開一份我們同樣準備了兩年的檢討書, 當中有詳細的意見, 現在, 我們初步對發展局文件內所謂樓換樓的建議, 作出以下的評論:
首先,我們評論的前題:
1) 保存社區網絡
2) 街坊可走可留有選擇
3) 公平的可持續發展
我們對假樓換樓的看法:
1) 現時文件的建議太苛刻, 隱暪高空發展權帶來的龐大利潤:
首先你給我一個滯後的七年樓齡的底價, 新樓就是(豪宅)發水樓天價, 令到街坊對所謂的補差價非常擔心。而且又無交待重建期間街坊住屋的需要如何0處理, 令到人心惶惶。
以前麗星樓、寶翠園的私人集合業權重建, 將高空發展權讓出, 以換取新樓。觀乎以往市建局的項目, 都是豪宅高樓, 取走街坊業權及高空發展權後, 已賺取許多利潤, 不應對街坊如此苛刻。
2) 偷換概念—文件中對樓換樓的定義太狹窄:
不同區街坊一直要求的樓換樓, 原有許多種可能, 並沒有說一定要回到原地盤, 回遷原地盤只是其中一種選擇。
其實, 根本可以即時由市建局尋找同區約七年樓齡的物業給街坊換樓; 或者將重建地盤分多期發展, 以造成可樓換樓的效東; 或者市建局在自己同區盤中拿出新盤供人選擇, 等等不同方式。不同區有不同的情況, 不能一概而論, 市建局應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, 在公佈項目前應預計該區有多少業權, 區內是否有可能重置, 或市建局自己能否提供足夠樓盤, 才去公佈。
事實上, 市建局在八年間開展了41個項目, 應該有足夠的方法, 提供更多元的樓換樓可能。
3) 市建項目應在原區建立可負擔房屋:
正如文件中第十七頁所講, 重建是要以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為本, 應先「取決於樓宇狀況,規劃考慮和居民居住情況, 而非地段的重建價值, 屬社會性的重建行為。」
因此, 市建局應自己做項目, 所建的重點不只是提供中小型單位, 重點應該是以原區生活水平來計算街坊可以買得起或租得起的房屋。
4) 要求舖換舖:
小本經營的店舖是社區網絡和地區特色的重要一環, 市區重建若以人為本應一定要想方設法做到舖換舖, 不能一句很複雜就推搪責任。
我們提出樓換樓的概念, 需要很多配套, 兼顧不同人的需要, 而不是發展局現在所講的街坊以天價買新樓, 現在檢討文件的樓換樓做法, 完全是偷龍轉鳳 暪天過海, 令人失望至極。
H15關注組